技术答疑

配方中使用了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如何标注具体使用部位?

1年前 (2024-11-19) 热度:448 ℃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配方中使用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应说明原植物的使用部位。如配方中填报原料为“桃(PRUNUS PERSICA)汁”,应根据其来源在配方表备注栏中备注其使用部位,如“果肉”。

相关文章

化妆品产品标签样稿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化妆品产品标签样稿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及地址、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净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等。根...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二期) (用户权限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二期) (用户权限专刊)

问题1:境内责任人开通用户权限时提交的授权书有哪些要求?答:境内责任人开通用户权限提交的授权书应当是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原件及其公证书原件。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应当至少明确体现以下内容和信息:注册人、备案人和...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四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四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问题1:2025年4月10日中检院发布的《<国际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收录的部分原料使用信息》(以下简称《<国际索引>原料信息》),与2024年4月30日中检院发布的《国际权...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期)(牙膏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期)(牙膏专刊)

2023年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1号公布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实施。为帮助牙膏备案人更好的理解和掌握“办法”要求,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特编写一期“一问一答(...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二期)(生产质量管理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二期)(生产质量管理专刊)

问题1:化妆品相关规定中,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要求?答:根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四期) (留样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四期) (留样专刊)

问题1:留样的主要目的是什么?答:产品留样的目的是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压实化妆品备案人对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同时在已销售的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以及被假冒等情形时,便于查验每批次产品的合法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