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配方中使用了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如何标注具体使用部位?

2年前 (2024-11-19) 热度:2016 ℃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配方中使用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应说明原植物的使用部位。如配方中填报原料为“桃(PRUNUS PERSICA)汁”,应根据其来源在配方表备注栏中备注其使用部位,如“果肉”。

相关文章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七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七期)

问题1:原料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如何在配方表中进行备注?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一)规定“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应当说明原植物的具体使用部位。”如果原料名称中已显示具体使用部位,如...

特殊化妆品申报操作流程视频

特殊化妆品申报操作流程视频

特殊化妆品申报操作流程视频...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操作流程视频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操作流程视频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操作流程视频...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一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一期)

问题一:《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的标签还会存在于市面上吗?答:会的。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公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七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七期)

为助力我市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在后“完整版安评”时期提升备案资料质量,本期一问一答结合近期备案资料中的高频问题,帮助备案人“避坑”,提高通过率。问题1:完整版安评报告中是否可以提交理化稳定性测试、防腐剂挑...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问题解答(七)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问题解答(七)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整理了行业比较关注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等相关问题,并依据我国现行法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逐一进行解答:问:化妆品中文标签中关于香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