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配方中使用了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如何标注具体使用部位?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配方中使用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应说明原植物的使用部位。如配方中填报原料为“桃(PRUNUS PERSICA)汁”,应根据其来源在配方表备注栏中备注其使用部位,如“果肉”。
相关文章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五期)
2026年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三项公告(见图1)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进行修订和增补,旨在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合规运营提供明...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六期)
问题1: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同一可视面解释说明问题,可否只在一面解释。答:参照中检院2022年9月28日的常见问题解答,如果产品标签的多个可视面上有相同的外文注册...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四期)
为进一步统筹化妆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核心内...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三期)
问题1:《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的一般原则是什么?答:从事化妆品安全评估的人员应当符合《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中规定的要求。应基于原料的来源、理化特性、制备工艺对原料带入的,和产品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八期)(主体责任专刊)
问题1:《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哪些质量安全管理机制?答:根据《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建...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六期)
问题1:牙膏在上市销售或进口前是否需要备案?答:牙膏在上市销售或进口前需要备案。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