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配方中使用了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如何标注具体使用部位?

2年前 (2024-11-19) 热度:1862 ℃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配方中使用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应说明原植物的使用部位。如配方中填报原料为“桃(PRUNUS PERSICA)汁”,应根据其来源在配方表备注栏中备注其使用部位,如“果肉”。

相关文章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四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四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问题1:2025年4月10日中检院发布的《<国际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收录的部分原料使用信息》(以下简称《<国际索引>原料信息》),与2024年4月30日中检院发布的《国际权...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六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六期)

问题1: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同一可视面解释说明问题,可否只在一面解释。答:参照中检院2022年9月28日的常见问题解答,如果产品标签的多个可视面上有相同的外文注册...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八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八期)

问题1:关于提交备案产品年报的要求。答: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规定,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三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三期)

问题1:《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的一般原则是什么?答:从事化妆品安全评估的人员应当符合《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中规定的要求。应基于原料的来源、理化特性、制备工艺对原料带入的,和产品生...

如何对必须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使用的化妆品进行安全评估?

如何对必须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使用的化妆品进行安全评估?

必须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仅辅助涂擦的毛刷、气垫、烫发工具等除外)使用的化妆品,应当明确配合使用的仪器或者工具发挥作用的机理,评估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使用条件下的产品安全性。配合使用的仪器或者工具不应具有化妆...

产品执行的标准中如何填报生产工艺简述?

产品执行的标准中如何填报生产工艺简述?

1.应当简要描述实际生产过程的主要步骤,包括投料、混合、灌装等。如存在预混合、灌装等生产步骤在不同生产企业配合完成的,应当在备注中予以注明。2.应当体现主要生产工艺参数范围,如温度等,应当与原料基本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