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

国家药监局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61号)

8个月前 (06-24) 热度:846 ℃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原料管理,鼓励原料创新,现就《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投入使用后3年安全监测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的,纳入《目录》。为便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管理,国家药监局将《目录》分为Ⅰ和Ⅱ两个清单管理。对国家药监局2021年发布的《目录》进行局部修改完善,作为《目录》Ⅰ管理。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满纳入《目录》的,作为《目录》Ⅱ管理。
二、《目录》Ⅰ(见附件1)在国家药监局2021年发布的《目录》基础上,不再保留“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这一项目,对有关原料中文名称或者INCI名称/英文名称予以规范,同时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调整有关原料的备注内容等。《目录》Ⅱ(见附件2)纳入“N-乙酰神经氨酸”和“β-丙氨酰羟脯氨酰二氨基丁酸苄胺”两个化妆品新原料,上述两个新原料经备案后,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经评估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目录》调整说明见附件3。
三、国家药监局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对《目录》实行动态更新,根据科学研究进展、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等,对《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勘误等。
四、自即日起,国家药监局不再以公告形式发布《目录》,更新后的《目录》以及《目录》调整说明将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查询渠道为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http://www.nmpa.gov.cn/)“化妆品—化妆品查询—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
特此公告。

附件:1.《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Ⅰ
2.《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Ⅱ
3.《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调整说明

国家药监局

2025年6月23日


国家药监局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61号)

下载地址

相关文章

化妆品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等情形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化妆品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等情形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月10日,由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牛角膜浑浊度和渗透性试验方法等5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的通告(2025年第32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牛角膜浑浊度和渗透性试验方法等5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的通告(2025年第32号)

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的《牛角膜浑浊度和渗透性试验方法》《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动力学直接多肽反应试验方法》《皮肤吸收体外试验方法》《免疫毒性试验方法》《口腔黏膜刺激试验方法》等5项方法,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

10项日化类行标将制定

10项日化类行标将制定

1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8〕73号),10项日化类行业推荐性标准将制定。...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的通知

药监综妆〔2025〕58号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云南、陕西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满足消费者对化妆品的个性化、...

国家药监局关于牙膏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24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牙膏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24号)

为规范牙膏行业发展,助企减负增效,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牙膏备案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落实牙膏监管法规和简化已上市牙膏备案资料要求等有关事宜的公...

总局进一步规范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

总局进一步规范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

1月9日,食药总局发布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近年来,为加强化妆品监管,提高化妆品监管工作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