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注册人如何执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新增检验方法

1年前 (2024-05-01) 热度:640 ℃

近年来,国家药监局陆续发布了关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制修订的相关通告,如2023年8月28日发布的《关于将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等21项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23年 第41号)》等,其中部分新增的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与化妆品注册工作密切相关,如新增的《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化妆品中2-氨基-4-羟乙氨基茴香醚硫酸盐等1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等。

根据相关要求,申请注册产品涉及新增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的,应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要求,提供注册产品相关检验项目的检验报告,同时在产品执行的标准中设置相关控制指标、质量控制措施及简要说明。

已申请注册产品提供的注册检验报告中的检验项目与通告发布实施后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不一致的,应当及时补充完成新增检验项目的检验报告,并在产品注册证延续申请时提交上述检验报告和相关产品执行标准。

来源:中检院

相关文章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四期) (留样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四期) (留样专刊)

问题1:留样的主要目的是什么?答:产品留样的目的是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压实化妆品备案人对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同时在已销售的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以及被假冒等情形时,便于查验每批次产品的合法性和...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五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五期)

问题1:普通化妆品备案申请表中分类编码项下功效宣称类别如何选择?答:依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第五条“化妆品应当根据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所列的功效类别进行选择”,即普通化妆品应在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所列...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二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二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问题1: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何时实施分类管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是否可以继续提交简化版安全评估报告?答: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

中检院:《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问答

中检院:《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问答

一、《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的制定背景是什么?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进行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时,应当提交新原料安全评估资料。其中,对于具有充足的安全...

配方中名称相同的原料如何填报?

配方中名称相同的原料如何填报?

配方中名称相同的原料若分别填报,应在配方表备注栏中备注其可区分的具体信息,如不同的商品名、原料的相对分子质量、粘度等。...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四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四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四期)问题1:什么是儿童化妆品?答: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