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配方中名称相同的原料如何填报?

1年前 (2024-11-22) 热度:476 ℃

配方中名称相同的原料若分别填报,应在配方表备注栏中备注其可区分的具体信息,如不同的商品名、原料的相对分子质量、粘度等。

相关文章

“微晶”或“微针”类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

“微晶”或“微针”类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

宣称“微晶”或“微针”类产品,若根据其配方、生产工艺、使用方法、产品内容物形态等综合判定为非施用于皮肤表面的,则该类产品超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化妆品定义的范畴。...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一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一期)

问题一:《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的标签还会存在于市面上吗?答:会的。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公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五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五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问题1: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如何使用国际权威化妆品安全评估机构的结论?答:根据中检院发布的《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选择欧盟消费者委员会(SCCS)、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CIR)以及其他国际权威...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一期) (牙膏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一期) (牙膏专刊)

问题1:《牙膏监督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及各级监管部门事权如何划分?答:根据《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牙膏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洗发水“防断发”功能是否可以宣称?是不是属于特殊化妆品?

洗发水“防断发”功能是否可以宣称?是不是属于特殊化妆品?

适用法规: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49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九期)(牙膏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九期)(牙膏专刊)

问题1:牙膏的生产工艺是否可以同时使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制膏工艺?答:可以。根据《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三)规定,同时使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制膏工艺的,应当分别简要描述各自的生产工艺。另外,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