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各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落实《“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秘书处要认真组织各分技术委员会,严格按照《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标准制修订项目跟踪管理和技术指导,保证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承担项目的标委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要组织做好标准的起草、验证、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广泛调研、深入研究,保证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代表性及与其他化妆品标准和相关标准的协调性,与化妆品标准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监管需求保持一致。
三、各省(市、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化妆品标准建设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技术实力的单位积极参与标准起草、验证等工作,保证按要求完成各项标准制修订任务。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5年8月20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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