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如何对必须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使用的化妆品进行安全评估?
必须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仅辅助涂擦的毛刷、气垫、烫发工具等除外)使用的化妆品,应当明确配合使用的仪器或者工具发挥作用的机理,评估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使用条件下的产品安全性。配合使用的仪器或者工具不应具有化妆品功能,不应参与化妆品的再生产过程,不能改变化妆品与皮肤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机理。
配合仪器使用的化妆品,如果仪器影响产品的透皮吸收,评估时需要对原料的皮肤吸收率进行调整,一般应选用更为保守的经皮吸收率。
相关文章
化妆品新原料常见技术问答(四)
一、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和备案有什么区别?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经审评、审批获得注册证...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九期)
问题1:拟备案注册新原料的安全食用历史证明材料若来源于普通食品原料有哪些要求?答:拟备案注册新原料的安全食用历史证明材料若来源于普通食品原料,如粮食、瓜果蔬菜、肉类等,可提供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国家相...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一期)
问题一:《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的标签还会存在于市面上吗?答:会的。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公告》(...
化妆品产品标签样稿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及地址、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净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等。根...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期)
问题1:产品配方中有香精原料的,在填写产品配方时应如何填报并需提供哪些资料?答:依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四)规定:产品配方香精可按两种方式填写,分别提交以下资料:1、产品配方表中...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二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问题1:企业在对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开展自查时特殊情形产品的安全评估包括哪些?答:根据中检院发布的《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附件1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自查要点的规定,特殊情形产品的安全评估包括气雾剂型...

